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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确定开荒是合法还是非法的,是国有荒原还是集体所有的荒原,如果是国家所有的,那就是按着市场情况对外发包,没有什么合理不合理的,国家不控制...
我国鼓励单位或个人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不破坏生态环境的前提下科学开发未利用的荒地。如果村民个人按照相关的土地利用规划开垦荒地,村民对其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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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根据土地用途,将土地区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三类(荒地是未经开发利用的荒芜土地,隶属未利用的土地)。对未利用地的管理,《土地管理法》第38条限定,“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保护耕地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和土地荒漠化的前提下,开发未利用的土地;适宜开发为农用地的,应当优先开发成农用地。国家依法保护开发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您的描述,该荒地和荒山的所有权归属于集体,虽然您自己管理了荒地和荒山,该荒山和荒地的所有权还是属于集体所有。这是不能所谓集体土地所有权,是指农村各级农民集体对自己所有的土地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集体土地所有权具有以下特点: (1)它没有一个全国范围的统一一主体,集体所有的土地仅仅属于某级农村农民集体所有 (2)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客体包括法律规定的耕地、林地、草地、山岭、河滩地以及其他土地等 (3)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内容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对集体所有土地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变更的。
我国土地是属于国家所有或者是村民集体所有的,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开垦耕地是需要政府组织的,经过科学论证之后才可以开垦的,个人未经批准是不能随便开垦耕地的。 同时个人开垦土地的时候需要注意保护生态环境、防治水土流失或土地沙漠化。同时,还需要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来开垦开发未利用的土地。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开垦未利用的土地,必须经过科学论证和评估,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可开垦的区域内,经依法批准后进行。禁止毁坏森林、草原开垦耕地,禁止围湖造田和侵占江河滩地。 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破坏生态环境开垦、围垦的土地,有计划有步骤地退耕还林、还牧、还湖。 《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和土地荒漠化的前提下,开发未利用的土地;适宜开发为农用地的,应当优先开发成农用地。 国家依法保护开发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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