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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途中被车撞上不一定算工伤,必须是满足下列条件才算工伤: 一、是上班的合理路线。 二、事故发生不是劳动者主要责任造成的。 三、是公司规定的...
上班途中,被机动车撞伤,本人不负主要责任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职工上班途中,在合理时间,合理路线,被机动车撞伤,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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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途中被车撞上不一定算工伤,必须是满足下列条件才算工伤: 一、是上班的合理路线。 二、事故发生不是劳动者主要责任造成的。 三、是公司规定的上班时间。 如果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则上班途中被撞上不算工伤。 对于上下班途中发生车祸的工伤不仅可以享有工伤待遇,而且可以向肇事者主张人身损害赔偿,可以获得双重赔偿。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一般认为构成工伤需符合三个基本要件,即“因工作原因,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内受到事故伤害”。从立法者的立法本意及平衡劳动者和用工单位合法权益角度综合考虑,在“工作原因、工作时间、工作地点”这三要素中,“因工作原因受伤”是核心要素。从保护劳动者的角度出发,对于发生的事故伤害,只要符合“工作原因”这一基本核心要素,一般都要认定为工伤,即使事故伤害的发生不在工作地点和工作时间之内;反之,如果与工作原因无关,即使在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受到事故伤害,一般也不宜认定为工伤。 根据上述原则,某甲在下班抵家后又返回公司,在第二次回家途中,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死亡。法院认为单位应对甲不是因工作原因回公司承担举证责任,因公司举证不能,法院认定甲折回公司是因工作原因,认定第二次回家途中属于合理的下班途中,认定工伤。 同样乙在下班后离开公司先到同事家吃饭,后回到公司,在第二次从公司回家途中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乙自认返回公司是到宿舍休息。法院认为乙在第一次离开公司到达同事家时,他已经走完下班经过的合理路途,之后的活动均应是下班后的其他事项。其回单位休息再回家,已不属于下班的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在此期间发生的事故伤害亦无法与工作原因相挂钩,因此,不认定工伤。
一、劳动者上班途中骑车闯红灯被车撞,只要交警的责任认定为劳动者不是主要责任,则就应当认定为工伤,单位要承担工伤赔偿责任;二、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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