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恶意欠薪可以找劳动行政部门解决。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以:1。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2。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通常是劳动管理监督旅);3。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4...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恶意欠薪可以找劳动行政部门解决。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 2、可以到当地劳动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1、一般来说,劳动行政部门的劳动监察大队必须向拒绝支付工资的负责人发出命令修正通知书,如果没有支付工资的负责人拒绝支付工资,没有合理说明,10天后将事件交给公安机关。2、工资责任人仍然拒绝工资和负责人发出拒绝的工资劳动行政部门的劳动监察大队,十天后案被移送到公安机关没有作出合理的解释。一般要先责令改正通知。3、归所属地级市的劳动保障监察局县区级设有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如果责令无效移交信访局与公安局组成协调会议然后交由公安局刑侦和经侦部门。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62人已浏览
122人已浏览
103人已浏览
13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