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一、申请廉租房所需文件: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家庭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定期抚恤金领取证》或...
廉租房申请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家庭住址; 二、家庭情况:包括家庭成员、每个人的工作状况和收入状况; 三、申请...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 对于民政部门认定为收入在3.4万元以下的家庭或者年收入在2万元以下的家庭,相关部门会进行确认。 2. 申请租赁补贴的家庭需要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家庭成员人数需在两人及以上(含两人),二是主申请人需具有本市五城区(含高新区)的正式城镇户口。 3. 另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也需要在16平方米以下。只有符合这些条件的家庭,才能向相关部门申请租赁补贴。
依据《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第十七条,申请廉租住房保障需要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应由户主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 2. 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需在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申请人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审核; 3. 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对申请人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 4. 民政部门对申请人家庭收入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反馈同级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5. 若审核通过,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将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5日。
城镇居民申请廉租房步骤如下:一、城镇居民廉租房需提交的申请材料 1、《廉租住房申请登记表》 2、申请家庭成员或单身居民的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3、当地民政部门核发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军烈属证、深圳市残疾人联合会核发的残疾人证或其他证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验原件)二、城镇居民廉租房的具体申请流程 1、符合申请条件的城镇居民家庭,于每年规定时间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工作站提交申请材料。 2、社区工作站收到廉租住房申请材料后,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查验核实。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形式的,应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材料齐备的,社区工作站应当签署意见,向申请人发放受理凭证,并将全部申请材料送交所属的街道办事处。 3、街道办事处收到申请材料后,在6个工作日内对申请家庭的自有私房情况进行审核;出具审核意见后,将全部申请材料送交区民政部门。 4、区民政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在3个工作日内对申请家庭的收入、人口、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证明文件或其他证件、证明以及是否属于重点优抚对象进行审核。申请人为残疾人的,需会同市残疾人联合会对残疾人证进行审核,出具审核意见,并将全部申请材料送交同级住房保障管理部门。 5、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在3个工作日内对申请家庭是否购租政策性住房的情况进行审核,出具审核意见,并将全部申请材料送交市房地产权属登记部门。 6、市房地产权属登记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在3个工作日内对申请家庭是否拥有商品房的情况进行审核,出具审核意见,并将全部申请材料送交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 7、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由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交由街道办事处在申请人户籍所在社区或单位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申请家庭,由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予以轮候登记,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向社会公开。经审核不符合条件或者公示异议成立的,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人或其他居民对公示的情况有异议的,可向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诉。 8、收到实物配租通知书的申请家庭,由申请人凭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的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看房、选房;选房后,由其年满18周岁的家庭成员凭该通知书和个人身份证到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签订实物配租合同,凭身份证和合同办理入住手续,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按月收取租金。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7人已浏览
12人已浏览
28人已浏览
39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