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预购人在预售登记后、商品房竣工前转让其预购的商品房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付清预售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的总价款的,预购人应当取得房地产...
1、预售商品房的购房者如果尚未支付全部购房款,应当先征得开发商的同意方能同受让方签订新的买卖合同。如果已支付完全部购房款,应当将房屋再转让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购买的预售期房转让,如果尚未支付全部购房款,应当先征得开发商的同意方能同受让方签订新的买卖合同。否则需要通过开发商协助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的买受人的变更,或办理转让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七条规定,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二)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 (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 (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六)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如果预售商品房符合再转让的条件,原预购人便可以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转让,没有办理预售登记的商品房转让就比较简单,开发商、买受人与受让人协商一致后,买受人与开发商解除合同,然后受让人与开发商重新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这一过程不需通过房屋主管部门的批准及履行相应的程序。
转让预售商品房的方法: 1、转让方与受让方须签订转让合同; 2、双方持预售契约、转让合同及有关证件到销售登记的交易管理部门申办预售转让登记。 3、经审核转让合同并符合规定的,经办人填写《预售商品房转让审批表》,报当地房屋主管部门审查。 4、管理部门对批准转让的,通知转让双方缴纳印花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8人已浏览
220人已浏览
117人已浏览
10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