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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天津市聋人协会的领导指名道姓的说你,而且言辞不实,对你的名誉造成了影响,属于侵权,你可以提起诉讼,起诉该领导,要求他赔礼道歉、停止侵...
诽谤罪(刑法第246条)是指故意捏造和散布虚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诽谤必须针对特定的人,但不必指名道姓。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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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的陈述,对方至少构成对你的姓名权的侵犯,如果还有其他情节,则可能构成侵犯名誉权、隐私权等。你有权与该报社交涉,要求其立即停止登载有关内容,并提供侵权人的身份情况,以便你向其交涉。 我是一位外地打工的人,我在一份报纸上看到有人用我的名字,并且未经我的同意擅自大做文章。而且还特别难听。请问一下这是不是侵犯我的权利?
需要男方同意,孩子18岁以后有更改名字的自主权
违法。情节严重的,发帖人会被处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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