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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人要出院的,医生在说明情况后,应当允许出院。医生如实向患者或者家属说明病情后,病人要出院的,医生不得阻止,应当允许病人出院,病人出院后有可...
医药费报销一般以出院单为准,之后产生的费用属于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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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不是病,走的是工伤保险,医院当然不给结算。只有得病住院,医院才会按规定给予结算。
《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2013年版)》第十九条对于患者可以复印哪些病历资料提出:医疗机构可以为申请人复制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中的体温单、医嘱单、住院志(入院记录)、手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麻醉记录、手术记录、病重(病危)患者护理记录、出院记录、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同意书、病理报告、检验报告等辅助检查报告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病历资料。
医院应当给病人及其家属二次复印病历,而不能以其他理由不正当的拒绝病人的要求。根据相关规定可知,医疗机构应当受理下列人员和机构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申请:(一)患者本人或其代理人;(二)死亡患者近亲属或其代理人;(三)保险机构。医疗机构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可以按照规定收取工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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