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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办猪舍折迁手续,就是没有签订拆迁协议就不能补偿。如果准备拆迁,应当首先进行评估,在评估基础上,拆迁方与被拆迁人进行协商,然后签订拆迁补偿协...
根据您的来信,现回复如下: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缴纳定金一方不履行义务的,无权要回定金,接收定金的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的,须按照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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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设立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应当向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符合《条例》规定条件的有关技术资料、说明文件。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根据设置规划,组织商务主管部门、畜牧兽医主管部门、环境保护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条例》规定的条件进行审查。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应当就申请设立的生猪定点屠宰厂(场)是否符合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规划,书面征求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意见。不符合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规划的,不得予以批准。申请人获得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做出的同意的书面决定后,方可开工建设屠宰厂(场)。
原则上按当地政府制定的补偿标准进行补偿,猪棚羊棚需具体评估其价值。拆迁补偿安置有一个基本原则,就是保障大家的生活会平不降低。如果认为补偿不合理,一定不要签订任何补偿协议。建议通过法律规定的复议或诉讼程序以及通过与政府相关部门协商的方式,争取提高补偿标准。
不允许。《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第三十六条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土地使用,可以使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使用劣质土地的,不得占用好土地。禁止占用耕地建造窑、坟墓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造房屋、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业和水果产业,挖池塘养鱼。因此,土地使用者应当按照临时土地使用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土地,不得建造永久性建筑。《土地承包法》第十七条承包人应当承担下列义务:(1)维护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业建设(2)依法保护和合理使用土地,不得对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第六十条承包人非法使用承包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罚。承包人对承包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不得赔偿,并有权要求承包人不得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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