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四条 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
1.对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具体罚款标准; 2.职业介绍机构为未满十六周岁的少年、儿童介绍职业的,每介绍一名童工,罚款1...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当然是处罚工厂!根据国务院《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六条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按照《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规定的罚款幅度,或者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从重处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并应当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需交通和食宿费用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用人单位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照前款规定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将童工送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从责令限期改正之日起,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1万元罚款的标准处罚,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或者由民政部门撤销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用人单位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由有关单位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雇佣童工不给工资,可采取以下手段: 1、收集相关证据,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2、可以通过媒体予以曝光,引入执法机构的监督与检查。 根据《劳动法》第94条的规定: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劳动法》第十五条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从这一规定可以看出,劳动法对童工的定义是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用人单位聘用童工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任何公民发现用人单位雇用童工的,都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举报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罗浩律师建议,用人单位在聘用年轻劳动者时,应仔细核对其身份信息,确保其符合法律规定的年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94人已浏览
210人已浏览
210人已浏览
16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