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大会决议解散。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
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大会决议解散。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有限公司的解散原因有: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2、股东会决议解散;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5、司法解散。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人民法院据此决定予以解散。
股份有限公司解散的原因 1、公司所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不能完成,公司所定的章程关于解散的事由发生,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2、合并,即新设合并或吸收合并中被吸收。 3、破产,公司宣布破产时,公司马上应解散。 4、政府主管机关宣布命令解散。 5、法院裁定解散。 股份有限公司解散的法律后果 1、进入清算程序,成立清算组织 公司解散之后,一般都必须依法成立清算组织,进入清算程序。成立清算组织后,公司原来的代表及业务执行机关即丧失权利,由清算组取代之,清算组代表公司为一切行为。但是,公司的股东会及监事会依然存在。根据我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公司解散应当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小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的清算组由股东大会确定人选。逾期不成立清算组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自此,即进入清算程序,公司便成为清算中公司。 2、限制权利能力,停止营业活动 公司宣告解散后,其权利能力即受到法律的特别限制,这种限制系特指解散公司的权利能力仅局限于清算范围内,除为实现清算目的,由清算组代表公司处理未了结业务外,公司不得开展新的经营活动。但是,由于股份有限公司属资合公司,股份的转让对于解散后的公司并不产生重大的利害关系,原则上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仍可自由转让。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00人已浏览
122人已浏览
149人已浏览
40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