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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全面负责。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根据情况而定,如果个人公司想要解雇员工,需要给予相应的赔偿。如果员工没有犯任何错误,公司突然解雇他,那么按照他在公司工作的时间计算,每满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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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出资不实是指公司股东在公司设立或增加注册资本时,违反公司章程规定,未出资或出资不足,以及在出资后抽逃出资的行为。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应当承担的责任: 1、补足; 2、对其他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3、公司会被罚款。可参照以下详细规定 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第一百九十八条违反本法规定,虚报注册资本、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虚报注册资本的公司,处以虚报注册资本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对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的公司,处以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第一百九十九条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第二百条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根据《合伙企业法》,为提供有偿服务的专业服务机构,可以设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若一个或数个合伙人因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合伙企业债务,该合伙人需承担无限责任或无限连带责任,而其他合伙人则以其在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这意味着其他合伙人的责任方式变为有限责任。 然而,如果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非因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及企业其他债务,全体合伙人仍需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对于合伙人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的合伙企业债务,如果首先是以企业财产对外承担责任的,那么在企业承担该债务后,该合伙人应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对给企业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这意味着最终的责任承担者仍然是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企业造成债务的合伙人。 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应建立执业风险基金并办理职业保险。执业风险基金用于偿付合伙人执业活动造成的债务。执业风险基金应单独立户管理。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以上规定不仅适用于新成立的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也适用于已成立的具有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性质的合伙企业。
监事是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和义务的。公司出现问题,根据监事有无过错确定,有过错的,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公司法》第五十四条,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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