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失业证须到户口所在地办理,且要到所属社区居委会、单位出具证明。 办理失业证须知: 一、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并有就业愿望的本街道常住居...
处理地点:当地社会保险中心。 一、使用者持有相关资料到县社会保险局失业保险股办理保险登记手续。 二、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和期限: (一)公司...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办理地点: 户籍所在地镇(街)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科(所)以及户籍所在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失业保险服务区”。 办理流程如下: 1、接收档案: 首先单位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应当书面告知职工有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为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在解除合同7日内将失业人员名单、缴费记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及失业人员档案材料报当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其次将接收档案信息录入微机。 2、发放《失业保险登记表》: 失业人员应在解除合同之日起60日内本人携带解除合同的文件及身份证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领取《失业保险登记表》。超期的,如果是单位原因造成的应由单位出具证明,无故不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的不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3、填写《失业保险登记表》: 《失业保险登记表》一式两份,填写完整后回原单位加盖公章,并携带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一寸近期彩色照片三张(农民合同制的需要四张、农民合同制转城镇合同制的需要五张)交回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4、待遇审核: 根据《山东省失业保险规定》对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金期限进行审核,在失业人员登记表中注明。失业人员登记表一份存入失业人员档案,一份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定期整理存档。 5、失业证办理及发放: 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自收到“失业人员登记表”后10个工作日办理完毕,失业人员定期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失业证》和职业指导通知书,按时参加职业指导,填报培训专业,并在《失业证》上进行登记。
1、当地社保中心,用人单位持相关资料到县社保局失业保险股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2、申领失业保险金的条件及时限: (一)单位与失业人员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报县社保局失业保险股登记备案。 (二)失业人员解除劳动合同后60日内到县社保局失业保险股申领失业保险金。
1、新办理失业保险参保、缴费的用人单位,在向市级地方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征稽局申报缴纳失业保险费后,应及时将参保缴费人员花名册报送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2、用人单位应为其从业人员购买人手一册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按内容填写,粘贴参保人员相片,送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核对、加盖钢印后,由用人单位集中保管,并按月登记单位及个人缴交失业保险费情况。 3、当用人单位与从业人员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时,用人单位应把已记载失业保险缴费情况的《就业失业登记证》送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签章确认;然后,将《就业失业登记证》交给失业人员,作为其申请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凭证。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19人已浏览
221人已浏览
259人已浏览
88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