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强制性产品认证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
强制性产品认证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认证规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适用的产品范围;(二)适用的产品所对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三)认证模式;(四)申请单元划分原则或者规定;(五)抽样和送样要求;(六)关键元器件或者原材料的确认要求(需要时);(七)检测标准的要求(需要时);(八)工厂检查的要求;(九)获证后跟踪检查的要求;(十)认证证书有效期的要求;(十一)获证产品标注认证标志的要求;(十二)其他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证机构应当撤销认证证书,并对外公布:(一)获证产品存在缺陷,导致质量安全事故的;(二)跟踪检查中发现获证产品与认证委托人提供的样品不一致的;(三)认证证书暂停期间,认证委托人未采取整改措施或者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四)认证委托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获得认证证书的;(五)其他依法应当撤销的情形。
列入目录产品的生产者、销售商发现其生产、销售的产品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应当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主动采取召回产品等救济措施,并依照有关规定向相关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列入目录产品的生产者、销售商未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国家质检总局应当启动产品召回程序,责令生产者召回产品,销售者停止销售产品。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573人已浏览
235人已浏览
157人已浏览
2,56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