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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要明确包工头与公司之间存在何种法律关系,是承揽关系还是雇佣关系,需要依照合同来予以明确; 2、如为承揽关系,建筑公司在明知包工头无资质的...
协商不成起诉包工头和部队 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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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人在工地受伤,属于工伤; 2、应当由包工头承担,但如果包工头无力承担的情况下,由将承包业务转包给包工头的用工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赔偿后,用人单位可以向包工头追偿。如果是劳务派遣的有劳务派遣公司按照工伤待遇赔偿,如果是雇佣工的不能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待遇赔偿,只能按照人身损害的赔偿; 如果没有签订合同,但确实劳动关系的话,可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赔偿; 如果是没有资质的用人单位具体还要看双方是什么样的关系,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 建议先申请工伤认定,然后才能做工伤鉴定。赔偿金额只有等鉴定等级后才能最终确定,而且同样的等级各地赔偿金额会有差异。
工人在工地上受伤,包工头作为其雇主,当然需要承担责任。 包工头在此承担的是人身损害赔偿责任,需要赔偿医疗费、交通费、误工费等费用。如果是工人的受伤是因为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的,工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
问题的关键在于员工和你们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如果认定存在劳动关系,那么就按工伤处理,说明一点,工伤与他本人的疾病是没有关系的,不影响。如果不认定劳动关系,那么你们公司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有那个包工头也就是实际的雇主承担一定的责任,是一个民事上的雇佣关系。根据你的初步表述,我初步判断不属于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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