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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场拖欠员工两个多月的薪水员工怎样要回自己的薪水

2022-07-08
根据《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 第二条、 第二十七条限定,因劳动报酬发生的争议隶属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2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量。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延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 第一款限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2年内提议。虽然法律限定薪水争议适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不受限制、劳动关系终止2年”的特别时效,但由于按劳动部《薪水支付暂行限定》用人单位支付薪水的凭证最低保存时限为两年,对超出两年未支付的薪水,即使未过仲裁时效,劳动者会因为举证困难难以主张。而在一些省市,明确限定劳动者主张超出两年的加班费不支持。因此,劳动者主张薪水方面的权益,应当既不超出法律限定的时效,又在拖延薪水两年内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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