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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土地管理法》、《土地登记办法》的相关规定,土地使用类型只有土地划拨和土地出让两种形式。 1、划拨土地使用权: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经县级以...
1、我国国有土地使用权类型有划拨和出让两种。划拨土地使用权与出让土地使用权在权利方面有一定的区别。 2、严格意义上讲,划拨土地使用权人不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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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依法使用国有土地的权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主体非常广泛。任何单位和个人,包括境外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符合依法使用中国国有土地条件的,都可以成为中国的国有土地使用者。1、《房地产管理法》第38条、第39条第38条【禁止转让的房地产】以下房地产不得转让:(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五)权属有争议的;(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七)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第三十九条【转让条件】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满足以下条件:(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按出让合同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项目的,完成开发总投资的25%以上,属于片段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2、《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五条符合下列条件的,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地产管理部门批准,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可以转让、出租和抵押:(一)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二)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三)具有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的合法产权证明;(四)按照本条例第二章的规定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以转让、出租、抵押收入抵押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转让、出租、抵押前款划拨土地使用权的,按照本条例第三章、第四章、第五章的规定办理。
我国土地使用权形式有两种,分别是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出让土地使用权。《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八条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应当签订出让合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依照本法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
国有土地使用证中地类用途商业与住宅两种。土地证是土地所有者或者土地使用者享有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法律依据。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目前我国颁布的土地证书主要有: (一)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县级对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进行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确定所有权。 (二)集体土地使用证。县级对集体所有的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土地进行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证,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县级对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进行登记造册,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确认国有土地使用权。 (四)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县级批准的土地他项权利进行登记造册,核发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确认土地他项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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