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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意义上的学校是属于事业单位性质的,不具有经营性,学校的任何财产都不属于担保的范围。例如《物权法》第184条第(3)款的规定。故学校依照政...
如果在不是工业用地或建筑用地的土地上建工厂的话,属于对土地使用性质的变更,需要经过住建部分的许可,否则属于违规。遇到这种情况是可以向国土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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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你所叙述的事实来看村民并没有违约,无法解除。看学校里这块地的使用权人是谁,如不是学校是政府,可以由政府提起无效合同之诉解除合同(实践中操作很麻烦),但最后你们学校还是要承担因解除合同而给村民造成的经济损失。还要看合同里是否规定不能增种其他作物,如果有可以解除,但以现在的情况不管怎么样,学校要解除合同都要承担赔偿责任的。
我家有一片菜园地,从古到今几百年都是我家保管所用,面积6——8公分,因在1969年大队没有学校,大队强行要我父亲把此菜园地让出来做学校,我的父亲是一名忠厚老实庄稼汉,政治舞台没有靠山,忍受欺压无法抗拒地步,就这样菜园地被大队强行占去建立学校,现距今已有四十多余年,难道一个可怜忠厚老实人就该受当地政府欺压不成,无力反抗,然而现于今小乡村学校已撤销,迁出人口众多的镇级设立,既然乡村已不存在学校,所以应当要拆屋还基,为何我的菜园地,大队还不归还原主,依然是强行占用百姓产权菜园地,而且不花分文钱,任由乡村干部高兴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希望律师您能告诉我,应该向那个单位去申诉,!
市、县、镇人民政府应当依据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近期建设规划,报总体规划审批机关备案。市、县、镇人民政府应当根据近期建设规划制定年度实施计划。年度实施计划应当与年度投资计划和年度土地供应计划相衔接,明确规划年度实施的主要内容,统筹安排城乡重点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公共安全设施和保障性住房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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