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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事人有约定时,居住权人可以将房屋出租。居住权具有不可转让性。我国法律规定居住权不得转让和继承,并且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设立居住权主要是为了实现物尽其用,保障居住权人的基本生活,而不是使居住权人盈利赚钱。因此,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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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征得出租人的同意后,承租人可以将承租房屋转租给他人。承租人只需要按出租人的要求以原定价格给付房租,至于承租人转租房屋所获得的额外收益,应当归承租人自己所有。 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征得出租人间意,可以将承租房屋的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出租人可以从转租中获得收益。
居住权房不可以出租。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三百六十九条,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百七十条,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房屋所有人可以为他人设立居住权。 居住权是房屋所有人与居住权人通过合同设立或者房屋所有人通过遗嘱赋予当事人居住权,即居住权人有权对他人的住宅享占有、使用。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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