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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强制周末无偿加班处理方法如下,劳动法明确规定每月加班小时数不得超过36小时。你居然超了差不多一半时间,严重超时,真够强的!向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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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部 《关于职工工作时间有关问题的复函》 劳部发[1997]271号 五、经批准实施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用人单位,在计算周期内若日(或周)的平均工作时间没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但某一具体日(或周)的实际工作时间工作超过8小时(或40小时),‘超过’部分是否视为加点(或加班)且受《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的限制? 依据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第五条的规定,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采用的是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也就是说,在综合计算周期内,某一具体日(或周)的实际工作时间可以超过8小时(或40小时),但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总实际工作时间不应超过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超过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支付工资报酬,其中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支付工资报酬。而且,延长工作时间的小时数平均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公司强制员工周末加班是不合法的,对于此种情况可以前往当地劳动部门反映情况。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公司不得强迫员工加班,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加班必须要有加班费或者是补休。同时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劳动者享有劳动合同的法定解除权,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即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也有规定劳动者可不经通知用人单位就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随时解除的权利)。《劳动法》对于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和加班时间都是有规定的,即可以加班,但时间上有一定限制。《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作制度。”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就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第四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你工厂对劳动者的休息无法保证,你可以随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不同意你的辞职而随便克扣工资,你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去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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