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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转移给亲属,是可以追回来。夫妻一方转移给亲属的,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发现另一方有把财产转移给亲属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
如果存在转移,毁损,藏匿财产的行为,是可以不分或者少分财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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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的房产是否可以收回要看情况。一般房产已经登记过户的不能收回,但如果受赠人有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等情形的,赠与房产的行为发生在一年内的,可以收回。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房屋赠与要满足什么条件, (一)房屋赠与必须符合以下规定: 1、赠与人必须是房屋产权的拥有人,同时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赠与的房屋必须具有合法的权属证件,不存在产权纠纷; 3、赠与人和受增人均属自愿,有书面赠与协议(合同),并办理公证; 4、房屋赠与必须经房地产管理机关登记、审核,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5、受增人必须依照有关规定缴纳税、费; 6、不得为逃避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如债务履行、支付劳动报酬等而设定赠与;也不得为规避法规管理,如缴纳税费等而设立赠与。总之,房屋赠与不得危害公共利益和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涉及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第一、无偿转让财产的;第二、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第三、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第四、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第五、放弃债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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