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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出租房的主体资格,即签约对方是否为房产权人(如不是房产权人则至少应拥有房产权人的相应授权),实践中曾有人与不是产权人签约,造成了很多不必...
1、一切以书面为准,口头承诺视为无效。2、长期租赁和短期租赁应说明,转租协议可以事先约定。3、明确租金、水、电、气费的支付金额、方式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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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些合同书,签字、盖章单用一页,与主文相分离,实务中,一些当事人主张,对主文自己一无所知,并非自己的意思表示。为避免、减少争议,合同书签字、盖章的位置,与主文应在同一页,应与主文相衔接。与此相关的问题是,重要合同应当盖骑缝章。 2.企业内部,对单位公章、合同专用章的使用“有分工”,两种公章对外效力是相同的。在一般情况下,不应接受相对人的“部门章”。 3.有时,一方当事人使用私人章,没有亲笔签字。如果是单位,有单位公章,使用私人章就没有什么问题;没有公章而单独使用私人章,容易引起争议。如果是自然人,不亲笔签字而仅使用私人章,容易产生争议。签字是意志支配的主动行为;使用私人章往往有被动的嫌疑。
签订房屋租赁合同需要注意的细节:1、双方当事人的情况在合同中应写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及住址等个人情况。 2、住房具体情况住房的具体位置写明住房的确切位置,如位于某路某号某室;住房面积;住房装修情况,简要说明住房的墙壁、门窗、地板、天花板、厨房和卫生间的装修情况;配备设施和设备等;住房的产权及产权人,写明这套住房为何种产权,产权人是谁,出租人与产权人的关系及是否得到产权人的委托出租住房。 3、住房用途住房是用于承租人自住、承租人一家居住、还是允许承租人或其家庭与其他人合住;住房是仅能用于居住,还是同时可以有其他用途,如办公等。 5、租赁期限合同中约定一个期限。在这个期限内,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出租人不得收回住房,承租人也不得放弃这一住房而租赁别的住房。期限到了之后,承租人将住房退还给出租人。如果承租人要继续租赁这套住房,则要提前通知出租人。经协商,出租人同意后,承租人可继续租赁这套住房。如承租人要搬走,但是没有找到合适的新住处,出租人应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签订房屋租赁合同需要注意的细节:1、双方当事人的情况在合同中应写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及住址等个人情况。 2、住房具体情况住房的具体位置写明住房的确切位置,如位于某路某号某室;住房面积;住房装修情况,简要说明住房的墙壁、门窗、地板、天花板、厨房和卫生间的装修情况;配备设施和设备等;住房的产权及产权人,写明这套住房为何种产权,产权人是谁,出租人与产权人的关系及是否得到产权人的委托出租住房。 3、住房用途住房是用于承租人自住、承租人一家居住、还是允许承租人或其家庭与其他人合住;住房是仅能用于居住,还是同时可以有其他用途,如办公等。 5、租赁期限合同中约定一个期限。在这个期限内,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出租人不得收回住房,承租人也不得放弃这一住房而租赁别的住房。期限到了之后,承租人将住房退还给出租人。如果承租人要继续租赁这套住房,则要提前通知出租人。经协商,出租人同意后,承租人可继续租赁这套住房。如承租人要搬走,但是没有找到合适的新住处,出租人应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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