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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参与非法集资的损失,自行承担。 2、根据《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因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活动而受...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欺诈方法筹集非法资金,金额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留,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的金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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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参与非法集资的损失,自行承担。 2、根据《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因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活动而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所形成的债务和风险,不得转嫁给未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活动的国有银行和其它金融机构以及其它任何单位。 3、债权债务清退后,有剩余非法财物的,予以没收,就地上缴中央金库。在取缔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活动的过程中,地方政府只负责组织协调工作,而不能采取财政拨款的方式弥补非法集资造成的损失。 4、这意味着一旦社会公众参与非法集资,参与者的利益不受法律保护,经人民法院执行、集资者仍不能清退集资款的,应由参与人自行承担损失,而不能要求有关部门代偿。
股权融资是企业解决资金的一种有效手段,纵观目前的股权融资,主要是通过下列方式进行股权融资: 1、股权质押。是指出质人用自己的股权作为质押物而设立的质押。股东出质股权后,质权人只能行使与财产权利相关的权利,企业重大决策与选择管理者等与财产权利无关的权利仍由出质股东行使。 2、股权转让。是指企业股东依法把自己的股份转让给他人,使他人成为企业股东的民事法律行为。 3、股权增资扩股。是指企业向社会募集股份、发行股票、新股东投资者或原股东增加投资扩大股权,从而提高企业资本金。 4、股权私募。私募股权融资是相对于股票公开发行而言的,是以股权转让、增资扩股等方式,通过定向方式引进新股东,是一种通过增加企业新股东而获得资金的一种股权融资行为。
股权融资是企业解决资金的一种有效手段,纵观目前的股权融资,主要是通过下列方式进行股权融资: 1、股权质押。是指出质人用自己的股权作为质押物而设立的质押。股东出质股权后,质权人只能行使与财产权利相关的权利,企业重大决策与选择管理者等与财产权利无关的权利仍由出质股东行使。 2、股权转让。是指企业股东依法把自己的股份转让给他人,使他人成为企业股东的民事法律行为。 3、股权增资扩股。是指企业向社会募集股份、发行股票、新股东投资者或原股东增加投资扩大股权,从而提高企业资本金。 4、股权私募。私募股权融资是相对于股票公开发行而言的,是以股权转让、增资扩股等方式,通过定向方式引进新股东,是一种通过增加企业新股东而获得资金的一种股权融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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