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先立案,再开庭审理。要有个人身份证明、起诉状(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证据材料。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
1、可以申请探视的。 2、我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归属于一方抚养的,另一方享有为孩子的探视权,抚养方不得阻挠。探望的内容既包...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夫妻离婚后没有抚养权一方探望子女是一项基本的权利,双方当事人就探望权协商不一致的时候,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让法院进行判决。 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亲或母亲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离婚后孩子的探视权,一般法院如何判 一般法院会判决另一方在每个月的单周或双周的某一天进行探视,也可能会有一至两天的探视时间。如果另一方行使探视权明显影响孩子的成长健康,或八周岁以下的儿童明确不愿被另一方探视,可另行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暂时中止另一方的探视权。除此之外,任何人不能剥夺另一方对孩子的探视权。
关于要如何申请探视权,根据法律规定第三十八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第四十八条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第二十二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以下是探视权执行申请书强制执行范本,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强制执行申请书申请人:朱某某,女,汉族,1958年10月23日出生,住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平水庙26号-8。被申请人一:陈某,男,汉族,1964年2月14日出生,住泉州市鲤城区中山中路262号。被申请人二:李某,女,汉族,成年,住泉州市丰泽区少林路亿龙花园2号楼302室请求事项请求贵院依法强制执行两被申请人履行贵院(2007)丰民初字第2333号民事判决书,强制两被申请人履行(1)偿还申请人朱某某45000元;(2)按月利息2.5%、本金5万计付自2006年1月27日起至2006年5月27日止的利息;(3)按月利息2.5%、本金45000元计付自2006年5月28日起至还清借款之日止的利息。事实与理由申请人与两被申请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业经贵院审理,并于2007年12月1日作出(2007)丰民初字第2765号民事判决书,判令两被申请人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偿还申请人朱某某45000元;并按月利息2.5%、本金5万计付自2006年1月27日起至2006年5月27日止的利息;按月利息2.5%、本金45000元计付自2006年5月28日起至还清借款之日止的利息。由于被申请人李某不服该判决上诉至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驳回了被申请人李某的上诉,维持原审判决。现该判决书已于2008年4月18日发生法律效力,但两被申请人至今尚未履行相应义务。为保护申请人合法权益,特向贵院申请强制执行,望贵院予以准许。此致丰泽区人民法院申请人:二OO八年月日探视权是离婚后未抚养一方对子女最基本的权利,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为另一方提供便利,积极协助,不得阻碍对方行使权利。当事人在行使自己的权利的时候如有遇到阻碍,可以请专业的律师为你编写强制执行申请书,再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1人已浏览
122人已浏览
102人已浏览
20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