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租赁房屋所交的出租登记费是什么

2021-12-01
房屋登记费是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依法登记房屋所有权时,向申请人收取的费用。一、房屋登记费按件收取,不得按房屋面积、体积或价格比例收取。二、住房登记费标准为每件80元;非住宅房屋登记费标准为每件550元。住房登记是一套;非住房登记的房屋所有人按规定申请并完成一次登记的为一件。三、向申请人收取房屋登记费。但当事人必须按规定共同申请,只能向登记为房屋所有人的一方收取。房屋租赁登记是指当事人签订、变更、终止房屋租赁合同的,应当向房屋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该制度是房屋租赁法律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该制度的具体规定主要体现在以下法律法规中。

相关法规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办理租赁登记备案。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第七百零六条 当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