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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侦查过程中,发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由检察人员写出撤销案件意见书,经侦查部门负责人审核后,...
对于刑事案件,警方经调查发现没有犯罪事实;剧情明显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已过追诉时效的;特赦免刑罚;嫌疑人死亡的,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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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后撤销案件是刑事案件的撤销,情节显着轻微,危害少,超过诉讼时效等情况之一,不追究刑事责任,已追究的,应撤销案件。在调查过程中,如果发现嫌疑犯不应追究刑事责任,应撤销案件的嫌疑犯被逮捕,应立即释放,发行释放证明书,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撤销案件,公安机关应报上级领导审批,然后写撤销案件报告。检察机关正在处理直接受调查的刑事案件,不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被告人,可以决定撤销案件。对于决定撤销的案件,应制定撤销案件决定书。公安机关对决定撤销的案件,应写《撤销案件通知书》,并报送检察院。
这个案件是公诉案件,公诉案件在侦查阶段只有以下情形可以撤销:根据刑诉第十五条,以下情形公安机关可以撤销案件:(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公司要求撤销立案只能撤销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请求,犯罪嫌疑人仍要承担刑事责任。
(1)公安立案侦查后,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发生、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会向检察院移交由检察院审查后提起公诉。 (2)如果经过侦查,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会撤销案件,不向检察院移交: 没有犯罪事实;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犯罪嫌疑人死亡的;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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