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供电合同纠纷可以由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之间就主要的纠纷事项协商处理,在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时候,此时可以选择由当地的行政机关、人民调解委员会等...
可以选择协商,调解,仲裁或起诉等方式处理电子合同纠纷,不过,申请仲裁处理电子合同纠纷需要有仲裁协议,若电子合同中没有相关条款,仲裁机构不会受...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电子商务合同纠纷的管辖如下对于合同纠纷,各国多允许当事人协议选择管辖法院。其选择既可以订立在合同中,也可以在争议发生后就管辖法院达成协议。在当事人没有选择管辖法院或选择无效的情况下,法院可以根据建立在地理区域基础上的传统管辖权原则确定对争议的管辖权。但是,在电子商务合同中,当事人没有选择管辖法院时,传统管辖权原则的运用受到了限制。如前所述,电子商务合同可以在网络上签订或履行,人们借助网络进行的商业往来,可能根本没有实际的空间地点,合同与具体的物理空间之间的联系变得非常偶然而难以确定,从而使得传统的司法管辖区域界限变得模糊。同时,电子商务合同所存在的网络空间具有虚拟性,在这个空间中没有地域的界限。正像史蒂芬·考伯林教授说的:“在新的数字经济时代,边界和管辖权失去了意义,交易不再有空间意义,因为它们不在那儿发生。电子贸易看起来不在任何确定的地点进行,而是发生在不定型的电子空间。”在网上,唯一具有地域性特征的可能就是网址,网址可以很明显地表露它是哪个国家的网站,但用户进入该网站却并不表明进入了网站所在的国家。由此可见,网络空间具有相对独立性,在此空间中,地理位置失去了其在物理空间中的重要意义,传统管辖权原则的存在价值受到了挑战。构筑新的管辖权基础由于传统的管辖权基础不再适应电子商务环境的要求,学术界一直在探讨建立新的管辖权基础,其中网址为众多学者所关注。对于网址是否能成为新的管辖权基础,学者们有不同观点。有的学者认为,网址可以作为管辖权的基础,理由为:1.网址具有相对稳定性。2.网址与管辖区域之间存在一定的关联度。但是将网址作为管辖依据是可以肯定的,但不是绝对的。网址不能作为确定管辖权的唯一根据,单纯地对该网址的进入也并不能必然导致异地法院对网址拥有者享有管辖权,但是鉴于网址在因特网上的重要地位,在确定管辖权时可以作为一有的学者认为网址不能作为管辖权基础,主要理由有: 1.网址与地理空间的关联毕竟只是一种虚拟的联系,它有别于传统的实质意义上的“联系”,把这种泛泛的、偶然的、虚拟的联系作为管辖的基础还缺乏足够的根据。况互联网与地理空间之间还有许多其它的“联系”因素,承认网址的法律地位,是否也意味着所有联系因素都可能成为新的管辖根据呢如果这样,势必造成网络案件管辖的滥用。
大家在购买商品房的时候,一般都会和卖方签订买房合同,那么买房合同出现纠纷该如何处理呢?从法律的角度来看,一般有如下几种处理方式: 1、买卖双方友好协商。协商解决应该是处理买房合同纠纷最常见的方式, 2、要求中介方对买房合同纠纷进行处理。通过中介方买房也是现在购房的常见途径,很多正规的房屋中介公司为吸引客户,自愿对双方的买卖行为提供担保,在买房合同出现纠纷的时候,可以先要求中介方对纠纷进行处理,然后中介方再依法对责任方追究责任。 3、向房产行政管理部门举报或投诉。在买房合同出现纠纷时,尤其是发现出卖人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就出售房屋,或者是发现商品房的建筑质量存在问题。此时可以向当地的房产行政管理部门举报或投诉,由行政管理部门予以介入处理。 4、向公安机关报案。如果在买房合同纠纷中,卖方存在伪造房产证或其他欺骗行为,买房人可直接向公安机关报案处理。 5、向法院起诉或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合同在成立并生效后,各同各方当事人按合同中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如果一方有行为与合同中的书面约定相违背,那么未违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而对于与房东之间的合同,双方都应当按合同中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其二,基于合同的相对性原理,房屋租赁合同基于出租方与承租方而存在,因而对双方有约束力,如果承租方违约,那么出租方可以要求承租方承担违约责任。其三,关于与出租方的相关解决方案建议双方将相关约定在书面协议中作一个详细的书面约定,以免纠纷发生。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87人已浏览
102人已浏览
125人已浏览
8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