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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总公司想和分支机构隔离风险,不想为分支机构的经营行为承担责任,建议设立子公司,而不是分公司。注意在法律上分公司和子公司是很不一样的,分公...
答;合格的被告主体是总公司;分公司不具有主体资格,责任应当由总公司承担;你应当向被告所在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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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可以对外签订合同,而且并不一定要盖总公司的公章,可以仅盖分公司的公章,分公司对外签订的合同也是有效的。分公司拥有一定的自己自主经营的权利,所有分公司可以对外进行签署相关合同,以此来扩展自己的相关产业。
《公司法》第14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这一规定,明确了分公司民事责任的归属,即分公司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其一切行为的后果及责任由隶属公司承担。 分公司虽然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但依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依法设立的分公司是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作为其他组织成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具有诉讼主体资格。但诉讼主体资格并不等于民事责任的承担资格,分公司具有独立的缔约能力,但民事责任应由设立该分支机构的法人承担。 不论在诉讼中是以分支机构为单独被告,还是以法人为单独被告,还是以分支机构及法人为共同被告,分支机构在经营中所引致的责任均可先以分支机构的相对独立财产支付,不足的部分再以法人财产支付。当然,也可以直接执行法人的财产。实际上,分支机构与法人财产都是法人的财产,分支机构的财产并不具有法律意义上的独立性,故实际上分支机构的责任最终是由法人承担。
分公司签合同总公司可以起诉,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因此分公司对外签的合同,起诉时,一般以总公司的名义起诉。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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