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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
第一种结果,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公司的股东 这种处理结果的前提是要求夫妻协商一致,同时需要征得过半数股东的同意,并且其他股东表示放弃优先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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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一般来说,夫妻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资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四)知识产权的收益;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1、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2、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3、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4、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房屋; 5、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二)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是一种典型的资合性质,因此完全可以按份额平均分割,且不会对股份有限公司的经营产生影响,而有限责任公司带有明显的人合性质,股东的变化会对公司的经营产生直接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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