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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指在工作中受伤或者断裂的,你可以要求或自己向劳动管理部门提出工伤认定,按照劳动部门的认定标准来算。...
1.手指受伤首先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这个很关键,也是所有问题的前提,不申请工伤认定,一切都是白搭,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职工个人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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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1个月的本人工资作为一次性工伤伤残补助金;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同时,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第十六条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给您十级伤残的符合您伤情的鉴定标准 j)工伤鉴定标准两根手指断了十级 1)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一项者; 2)面部有瘢痕,植皮,异物色素沉着或脱失>2cm2; 3)全身瘢痕面积<5%,但≥1%; 4)外伤后受伤节段脊柱骨性关节炎伴腰痛,年龄在50岁以下者; 5)椎间盘突出症未做手术者; 6)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远侧指间关节离断或功能丧失; 7)指端植皮术后(增生性瘢痕1cm2以上); 8)手背植皮面积>50cm2,并有明显瘢痕; 9)手掌、足掌植皮面积>30%者; 10)除拇指外,余3~4指末节缺失; 11)除拇趾外,任何一趾末节缺失; 12)足背植皮面积>100cm2; 13)膝关节半月板损伤、膝关节交叉韧带损伤未做手术者; 14)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 您看是不是符合您的伤情, 建议您申请做伤残鉴定。这样的话,有一个想单位索取赔偿的最有效的法律依据。 如果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请点击采纳 假如食指殖皮一块和中指一关节不能动了,如这样是几级呢补充回答: 就您所述,食指殖皮一块和中指一关节不能动,我看您符合十级伤残鉴定标准的第7,和6,条。 7)指端植皮术后(增生性瘢痕1cm2以上 6)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远侧指间关节离断或功能丧失 如果评残成功十级伤残的的赔偿标准是;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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