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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风险基金管理工作执行情况检查。各级行要对粮食风险基金管理政策及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遇到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同...
粮食风险基金监督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粮食风险基金存款专户管理、筹措管理、下拨管理、拨补企业管理、台账与报表管理和拨补情况分析与监督检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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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资金收贷收息处理。会计部门接到信贷部门返还的《企业基本存款账户资金到账与分割通知单》后,要按信贷部门的分割结果办理会计手续,对应收贷款部分要在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中直接收取本金;对应收利息部分要转入企业应付利息存款账户,有欠息的要立即收取贷款利息,无欠息的待计息日后再收取利息;对应拨付企业费用部分要转入企业财务资金账户。随后会计人员要按到位补贴资金的实际收贷、收息、拨费等情况,填制《财政补贴资金使用情况通知单》(见附件4),交送信贷部门用于登记补贴资金到位监测台账。
为切实履行国务院赋予的粮食风险基金专户管理和监督拨付职责,规范粮食风险基金监督管理,促进粮食风险基金及时足额筹措和拨补到位。根据国务院有关粮食风险基金管理文件精神,依据财政部等四部委《关于印发〈粮食风险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01〕691号)和《关于印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财政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农发行字〔2001〕128号),制定本操作规程。
专户管理责任。各级农发行负责本级粮食风险基金专户管理工作,要在省级分行资金计划处、市级分行计划信贷科(处)及县级支行信贷部指定财政补贴专管人员负责专户具体管理工作,并明确工作职责。职责范围包括:专户开设审查,资金筹集到位监测,专户资金支出审核,专户资金下拨通知,专户管理台账登记和报表填制等。在专户管理工作中要坚持到位报告、支出审查和下拨通知等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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