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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是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再按确定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
年终奖金纳税计算应该单独按照1个月的工资、薪金所得计算,适用税率由应缴税所得除以12(一年12个月)之后确定,此方法全年只可采用一次。发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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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年度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和要求,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年度一次性奖金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的通知》的规定计算。纳税人取得年度一次性奖金,应当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和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即将员工当月取得的年度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根据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快速扣除。年终一次性奖金发放当月,员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年度一次性奖金扣除员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按照上述方法确定年度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额。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是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再按确定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征税。该办法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只允许采用一次。按照年终奖缴税规定,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且获取奖金当月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1600元时,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个人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分别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这问题为会计不懂税务计算错交的,可以申请退税。 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 自2005年1月1日起,按以下方法计算: (1)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除以12仅是用来确定税率和速算扣除数的,并不是分12个月来计算。 (2)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 应纳税额=雇员当年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此时一次性奖金不能再减去费用扣除额) (3)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例如:中国公民郑某2008年1~12月份每月工资2600元,12月份除当月工资以外,还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6000元。郑某2008年12月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为: 月工资应纳税额=(2600-2000)×10%-25=35(元) 全年一次性奖金6000÷12=500(元),适用税率为5%。 全年一次性奖金应纳税额=6000×5%=300(元) 郑某合计应纳个人所得税=35+300=335(元) 假设郑某2008年每月工资是1600元,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时: 应纳税所得额=1600+6000-2000=5600元 5600÷12=466.67(元),以466.67元来确定税率和扣除数,适用税率为5%。 注意这里不是以6000÷12来确定税率的。 郑某应纳个人所得税=5600×5%=280(元) (4)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5)雇员取得其他各种名目的奖金,包括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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