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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你有没有入学校的意外伤害保险,如果入了,那就按规定去报销就行了! 其次,如果你没有入保险,那你最好找一下学校的有关领导,看能不能解决一...
1、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2、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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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事碰到谁的头上,都是很痛心,很烦人的事,看来受害方是通情达理的人,而那班主任是一个不会处理问题的人,抓不住问题的关健。不管剪刀是谁的,是谁用剪刀弄坏受伤者的眼睛才是问题关健之所在,因此,这个学生的监护人(家长)是要负责的,同时这是在学校受的伤,学校就难逃其责,尤其是班主任,要问他是怎么管理小学生的,因为都是小孩子,不好追究别的责任,但对方应赔偿住院费,医药费,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和其他损失费等,但你也不要得理不让人,差不多就行了,经协商的结果基本可以就算了。如太不象话,就直接向法院告学校,同样要求学校赔偿损失,因为你是受害方,有理走天下,如今法制社会,就要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对于孩子在学校摔伤怎么办的问题我的回答如上。
(1)具体要根据您孩子的年龄确定,如您孩子属于10周岁以下,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学习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学校应承担赔偿责任,除非学校能证明其尽到了教育、管理职责;如您孩子在10周岁以上18周岁以下,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学习期间受让人身损害的,如学校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2)另您孩子是被其同学推倒并撞伤,该同学存在一定的过错,可要求其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2、关于具体的赔偿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牙齿更换费用等。
根据法律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人身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孩子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受伤,如果学校未尽到管理职责的,就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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