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附加刑执行期间又犯新罪数罪并罚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

2023-06-04
在新罪执行完毕以后,继续执行前罪没有执行完毕的附加剥夺政治权利。根据《关于在附加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间重新犯罪的被告人是否适用数罪并罚问题的批复》明确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主刑已执行完毕,在执行附加刑剥夺政治权利期间又重新犯罪,如果所犯新罪无须判处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64条第2款、第66条的规定,在对被告人所犯新罪作出判决时,将新罪所判处的刑罚和前罪没有执行完毕的附加剥夺政治权利,按照数罪并罚的原则,决定执行的刑罚,即在新罪所判处的刑罚执行完毕以后,继续执行前罪没有执行完毕的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