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1、在对存疑不起诉人宣布不起诉决定的同时,应解除对其适用的强制措施。《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405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7...
存疑不起诉,又称证据不足的不起诉。存疑不起诉是检察机关对于经过补充侦查的案件,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作出的不起诉决定。《人民检...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案底是指犯罪记录,案底只能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但是如果确实构成犯罪的,人民法院判决生效以后,会有案底。因此,存疑不起诉说明行为人并未被法院定罪,也就是无罪之人,自然没有案底的。案底一般指某人过去犯法或犯罪行为的记录。又称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在我国法律中一般指有过刑事犯罪前科的档案记录。对犯罪人员信息进行合理登记和有效管理,既有助于国家有关部门充分掌握与运用犯罪人员信息,有效防控犯罪,维护社会秩序,也有助于保障有犯罪记录的人的合法权利,帮助其顺利回归社会。
第一,怀疑不起诉。人民检察院仍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经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不能确定犯罪嫌疑人构成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属于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1)对以定罪为基础的证据有疑问,不能核实属实;(2)犯罪构成要件事实缺乏必要的证据证明;(3)以定罪为基础的证据之间的矛盾不能合理排除;(4)根据证据得出的结论具有其他可能性。怀疑不起诉是因为证据不足,但仍有犯罪嫌疑,绝对不起诉是因为犯罪危害达不到起诉条件。根据刑事诉讼法和检察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的规定,检察机关不起诉的案件有三种:一个是绝对不诉;一个是相对不诉,一个是怀疑不诉。怀疑不起诉,主要是指案件证据之间存在疑问,不能排除,不能认定,因此不起诉。
存疑不起诉后应该释放当事人,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行政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八条不起诉的决定,应当公开宣布,并且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不起诉人和他的所在单位。如果被不起诉人在押,应当立即释放。 第一百七十九条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公安机关。公安机关认为不起诉的决定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 第一百八十条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决定不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害人。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人民检察院应当将复查决定告知被害人。对人民检察院维持不起诉决定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被害人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有关案件材料移送人民法院。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94人已浏览
113人已浏览
143人已浏览
46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