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夫妻可以在异地法院起诉离婚。如果夫妻一方在外地超过一年,原告在户口所在地而被告离开户口所在地超过一年,由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户口所在地人民...
夫妻之间如果感情破裂,真的要离婚可以选择以下一种方式: 1、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后,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到一方常住户口所...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可以向起诉离婚,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看,孩子抚养权一般根据孩子年龄、双方条件等因素而定,具体而言两周岁内的小孩一般会判决随女方,除此之外,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判决抚养权归谁,10周岁以上的,征求小孩的意见,不抚养小孩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一般包括子女生活费、费、医疗费等费用,抚养费的数额,一般根据孩子的实际需要、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综合确定,一般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配
离婚是可以在外地起诉的。 夫妻一方提出离婚的,由另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住所地即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如果另一方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一方被注销城镇户口的,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原告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均被注销城镇户口的,由被告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的户籍迁出后尚未落户,有经常居住地的,由该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户籍迁出不足一年的,由其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超过一年的,由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对于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若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均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一方在外地,其中一方又不愿意离婚,或愿意离婚,但对子女抚养、财产处理等方面未达成协议的,根据我国法律有关规定,可区分不同情况向有权管辖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1、向被告居住地(通常指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即要求离婚的一方向不愿意离婚的一方居住地人民法院提出离婚申请,如果被告居住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则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向原告地址(或常住地址)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3条的规定,夫妇在地方以下情况,可向原告地址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一是失踪或宣布失踪的人,二是受劳动教育的人,三是被监禁的人。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2人已浏览
122人已浏览
167人已浏览
54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