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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先要搞清,在妻子名下的房产,到底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1、如果是妻子婚前购买的,又登记在妻子个人名下的,这是妻子的个人婚前财产; 2、...
1、对于老公给人做担保,妻子是否应当承担保证人责任,应当分情况处理。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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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年人的监护人只可能发生在该成年人因疾病等情况丧失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情况下,最常见的如精神病患者。 此时依据我国民法及民通意见等规定 该成年人的监护人次序依次为1、他的配偶,2、父母或成年子女、3、其他近亲属,4、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5、没有上述4类人,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需要注意的是这个监护人的确定是有次序的,原则上如果前后次序的监护人发生抢夺监护权的争议,都是由前一次序的人行使,如果是同一次序,或者是有其他情况无法确定监护人,或者是都不愿行使监护权利,则应该有有关单位加以指定,如果对指定的监护人有不同意见应该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确认。 最后补充下,监护人对该成年人承担的职责是很重大的,需要谨慎考虑,且如果确定了监护人,则不允许私下进行变更,否则新老监护人都要对该成年人的行为负责/ 如果你对丈夫做妻子监护人可以吗还有疑惑,欢迎来电咨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4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规定情形的除外。”所以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为夫妻双方谋取利益时所负的债务,债务人的配偶对债务是否为家庭共同利益所负应享有抗辩权,而举债的一方对该债务是否用于谋取家庭共同利益负有举证责任,否则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焕廷法律服务团队A为您解答。
可以,r但其证明效力不强,r只能作为辅助证据,r必须与其他证据相符,r才可采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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