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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出售自有住房取得的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房屋共有人在出售自有住房的应纳税所得额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确定,应...
1、交易过程中需交费用 印花税:房价款的万分之五 2、申办产权证过程中需交费用 登记费、房屋所有权证工本费、印花税、契税、住宅公用部分共有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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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转让的税费如何计算呢 (一)产权登记费: 1、住宅:60元/套 2、非住宅:400元/件 (二)配图资料费:20元/户 (三)交易手续费: 1、住宅:经适房、房改房:3元/平方米;其他:6元/平方米。 2、非住宅:0.5%。 (四)契税: 1、住宅:家庭首套小于90平方的按1%收,90-144平方的按2%收取,面积大于144平方米的按4%收 2、非住宅:4%备注:继承房屋免交契税 (五)土地收益金、土地出让金:土地收益金:仅在单位房出让时交纳,分地段、按房屋面积收取,全市共分八个地段,收取标准:6---33元/平方米。土地出让金:仅在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出让时交纳,分地段、按房屋分摊的占地面积收取,全市共分八个地段,收取标准:14―100元/平方米。 (六)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 1、个人转让时间没有超过五年的成套住宅(含普通标准住宅和非普通标准住宅):营业税=评估价或市场指导价×5%城市建设维护税=营业税×7%教育费附加=营业税×3%个人所得税=评估价或市场指导价×1%或者个人所得税=(评估价或市场指导价-原购房价-合理费用)×20% 2、个人转让时间超过五年的非普通标准住宅:营业税=(评估价或市场指导价-原购房价格)×5%城市建设维护税=营业税×7%教育费附加=营业税×3%是家庭生活唯一住房,免征个人所得税不是家庭生活唯一住房,仍需征收个人所得税 3、个人转让成套住宅暂时免征土地增值税和个人方印花税 4、个人转让地下室、商业服务、办公、仓储等非住宅 A、自建:营业税=评估价×5%城市建设维护税=营业税×7%教育费附加=营业税×3%个人所得税=评估价×1%或者个人所得税=(评估价或市场指导价-卖方购房价-合理费用)×20%土地增值税=评估价或市场指导价×3%印花税=成交价×0.5‰×2人 B、购买:营业税=(评估价或市场指导价-原购房价)×5%城市建设维护税=营业税×7%教育费附加=营业税×3%个人所得税=评估价或市场指导价×1%或者个人所得税=(评估价或市场指导价-卖方购房价-合理费用)×20%土地增值税=评估价或市场指导价×3%印花税=成交价×0.5‰×2人说明: 1、普通标准住宅: (1)住宅小区建筑面积容积率在1.0以上(含1.0); (2)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含144平方米),房屋面积以产权证记载的面积为准; (3)实际成交价格不高于本市上年度商品住宅销售平均价格的1.4倍以下(含1.4倍),根据2010年度郑州市商品住宅销售均价乘以1.4倍,郑州市2011年普通标准住宅多层单价不超过7105元/平方米,普通标准住宅高层单价不超过7897元/平方米以上3个条件同时满足为普通标准住宅,有一个条件不满足即为非普通标准住宅 2、合理费用指的是:上次契税、当次营业税、城建税、附加、贷款利息、维修基金等,这些合理费用及原购房价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票据,如果不是合法、有效票据,不允许扣除。
对于原股东取得转让收入后,根据持股比例先清收债权、归还债务后,再对每个股东进行分配的,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原股东股权转让总收入-原股东承担的债务总额原股东所收回的债权总额-注册资本额-股权转让过程中的有关税费)×原股东持股比例。
旧房转让扣除金额的确定如下:旧房转让应当按照房屋和建筑物的评估价格,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地价,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支付的相关费用,以及转让过程中缴纳的税款,作为扣除项目金额征收土地增值税;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未支付地价或者无法提供已支付的地价凭证的,不得扣除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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