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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法律上女儿和儿子是同等地位的,不存哪个多赡养父母一点,哪个少赡养父母一点。...
协议不成可以考虑以证据事实说话诉讼解决。若需法律帮助,可以电话联系,带材料来所详谈,我是本地区律师,我可以帮助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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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国都市报综合消息孙老汉夫妇一辈子勤俭持家,在年近花甲的年龄,好不容易积攒下30万元存款。没想到老两口一生的积蓄竟被儿子小孙的一纸离婚协议处分给了儿媳小王。孙老汉夫妇认为儿子没有权利处分他们的财产,于是起诉到法院,希望通过法律手段要回一生的积蓄。日前,北京市第一中院以小孙有权处分为由,判决驳回了孙老汉夫妇的诉讼请求。 孙老汉夫妇眼看着儿子小孙和未婚媳妇小王恋爱已经两年多了,却因为没有房子而 不能结婚,心急如焚。2004年2月,老两口决定拿出一生积蓄,让儿子用他们积赞的30万元买套房子。小孙也没拒绝,用父母的30万元很快以自己的名字在大兴区购买了一套两居室。随后,小孙和小王高高兴兴领了结婚证,在对房子进行简单装修后,迫不及待地举行了婚礼,并入住新房。 然而,结婚不到半年,小孙和小王因感情不和,在背着孙老汉夫妇的情况下,协议离婚,约定价值30万元的房子归小王所有。小孙在办理完离婚登记后,从“新房”拿着自己的个人生活用品回到了父母家中。 一气之下,孙老汉夫妇把儿子小孙和儿子前妻小王告上了法庭。 法院判决认为,房屋购买人对其所购买的房屋拥有处分权。小孙是本案讼争房屋的购买人,对本案讼争房屋拥有处分权。小孙与小王协议离婚时,小孙自愿处分本案讼争房屋归小王所有,是其真实意思表示,该处分行为合法有效。孙老汉夫妇虽然是本案讼争房屋的实际出资人,但他们对本案讼争房屋没有处分权,无权要求确认小孙的处分无效,故对孙老汉夫妇的诉讼请求予以驳回。 接到判决后,孙老汉夫妇虽然不能从情感上接受这样的判决结果,但他们心知,法院的判决没有错,这样的结果已经无法改变。孙老汉抱头叹息:都是因为不懂法,才丢掉了一生积蓄!(中法)
可以得,最好是公证一下遗嘱,你方便的话可以加我微信,182XXXX0463,根据你的实际情况可以提供更加准确的咨询意见的。
从你说的情况看,儿子是怕老人将房子留给照顾她的女儿。从法律上讲,老人有权选择和哪个子女共同生活,也有权处分自己的财产,而且赡养义务与遗产继承并没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即使老人没有任何财产,子女也要赡养老人。儿子的做法不可取,即使老人和儿子居住,也不一定将房子留给儿子,反过来,即使不和儿子一起生活,也不一定不把房子留给儿子。建议开一个家庭会议,听听老人的意见,子女应当充分尊重老人的心愿,不要干涉老人对财产的处分。当然最好的方法是和大女儿居住,其他几个子女贴生活费,房子由子女共同继承,每人一份,这样就不会发生争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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