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建设各方应定期进行工程质量总结。项目法人应将年终工程质量总结报质监总站。总结的内容应包括:当期施工项目的质量情况;主要质量通病、质量事故发生...
质监总站负责实施项目法人的质量奖罚,对质量工作有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对于出现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的,质监总站有权对项目法人处以罚款。...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设计优化及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型结构必须以保证工程质量为前提,应进行技术经济论证,并充分考虑当前施工水平对工程安全的影响。
非水电专业施工单位,不能独立或作为联营体责任方承担具有水工专业特点的工程项目。第三十三第施工单位的质量保留金依合同按月进度付款的一定比例逐月扣留。因施工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项目法人有权扣除部分以至全部保留金。
工程主要材料、设备,应由合同规定的采购单位负责采购,选定材料、设备的供货厂家,并负责材料、设备的检验、监造工作对其质量负责;其他单位不干预采购单位按规定进行自主采购的权利而指定供货厂家或产品。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62人已浏览
161人已浏览
221人已浏览
45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