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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限购就是限制购买,就是规定购买的数量,是指商家为了使自己的产品得到很好的销售业绩而采取的一系列促销手段,是为了防止其他商业伙伴以及同行业...
从2018年7月1日起,在昆明市五华区、盘龙区、官渡区、西山区、呈贡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滇池旅游度假区范围内,暂停向已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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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购就是限制购买,就是规定购买的数量,是指商家为了使自己的产品得到很好的销售业绩而采取的一系列促销手段,是为了防止其他商业伙伴以及同行业恶意抢购所采取的一种商业手段。
通知规定,在主城五区和三个国家级开发(度假)园区范围内,新申办商品住房预售许可证项目的房源和2017年1月1日后已取得商品住房预售许可证项目的未售房源(未网签),须接受商品住 房销售价格(含装修价格)管理。商品住房预售许可证发证机关具体负责商品住房销售价格管理。
2018昆明住宅购买限制政策:7月1日,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进一步稳定商品住宅市场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坚持调控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进一步稳定昆明市商品住房市场。在主城五区和三个国家级开发(假期)园区范围内实施住宅购买限制政策,不是本省户籍,而是18岁以上同一身份的自然人购买限制新商品住宅。主要城市五区和三个国家级开发(假期)园区实施住房限制政策通知明确,昆明市五华区、盘龙区、官渡区、西山区、呈贡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滇池旅游假期区(以下简称主要城市五区和三个国家级开发(假期)园区)范围内,已有上述区域的1套以上住宅(包括新建商品住宅、库存住宅)的非本省户籍人员销售新建商品住宅上述地区没有住宅(包括新建商品住宅、库存住宅)的非本省户籍,18岁以上同一身份的自然人限制购买新建商品住宅。商品住宅的实际销售价格不得高于预售价格通知规定。在主城五区和三个国家级开发(假期)园区范围内,新申请商品住宅预售许可证项目的住宅来源和2017年1月1日以后取得商品住宅预售许可证项目的未销售住宅来源(未签字),必须接受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包括装修价格)的管理。商品住宅预售许可证发行机构具体负责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管理。新申请商品住宅预售许可证项目的住宅来源,必须同时申报预售价格。其预售价格应参照同一地区、同一项目、同一质量、同一类型新建商品住宅合同的网络签名注册价格确定的2017年1月1日以后取得商品住宅预售许可证项目的未销售住宅来源(未网络签名),其预售价格应参照本通知发行日起最近一个月的同一项目、同一质量、同一类型新建商品住宅合同的网络签名注册价格确定。严格执行新建商品住房“一房一价”明码标价制度。房地产开发企业接受商品住房销售价格管理后,须在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可售房源及预售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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