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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购买谁承担

2022-10-26
案情介绍:苏州某安保公司员工A被派遣至某银行从事保安服务工作,工资由派遣公司发放。工作第二年A上班时摔伤,左脚骨折,先后进行两次手术,后被认定为工伤。伤愈后,A向公司辞职并经劳动能力鉴定为工伤九级伤残。据此,A申请劳动仲裁,但一直没有解决,法院审理发现,派遣单位和银行约定A的工资待遇和社会保险均由派遣单位承担,但派遣单位并未为A办理保险,A无法享受工伤保险的赔偿,因此其损失应由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的派遣单位承担。银行作为实际用工单位,A的工作实际由银行安排,他发生工伤事故应当承当相应的管理责任。据此判定派遣单位赔偿A各类费用16万余元,银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劳动法律师说法:在劳务派遣实践中,社保既有用人单位承担的,也有用工单位承担的,关键看用人单位和用工单位之间的合同如何约定。一旦双方都没有缴纳社保,那么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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