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在法律层面上,并不是所有案件都必须进行移交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当罪行成立后,其性质往往是不可逆转的。然而,如果被告人能够积极地履行他们的...
派出所没有刑事立案权。作为公安局的一个分支机构,它与刑事案件的侦破没有直接关系。如果需要处理刑事案件,应当先向公安局报案,由他们进行立案调查...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案件,不是当事人要求撤销的,要根据具体情况决定。见《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八十三条经过侦查,发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案件: (一)没有犯罪事实的; (二)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三)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四)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五)犯罪嫌疑人死亡的; (六)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对于经过侦查,发现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不是被立案侦查的犯罪嫌疑人实施的,或者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犯罪嫌疑人不够刑事处罚的,应当对有关犯罪嫌疑人终止侦查,并对该案件继续侦查。
轻伤案件和解,公安机关不可以撤案。故意伤害造成轻伤,涉嫌故意伤害罪,如果公安机关立案,只有符合条件的才可以撤销,因此为刑事公诉案件,受害人是没有撤销的权利的,公安机关根据侦查结果,不构成刑事案件的才能撤销案件。行为人与受害人和解,达成和解协议,是可以考虑从宽处罚。《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九条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公安在立案后想要撤案的,需要报经上级领导审查批准,然后写撤销案件的报告。检察院对决定撤销的案件,应制作撤销案件决定书。公安对决定撤销的案件,应写出“撤销案件通知书”,报送检察院。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56人已浏览
267人已浏览
337人已浏览
15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