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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遗失、损毁婚姻证件,可以向原办理该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
当事人结婚证丢失或损坏的,可以持以下证件到原登记机关所在的区(县)民政局的婚姻管理机关提出申请补办夫妻关系证明书,并填写申请书。须持证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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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事人需持身份证及户口簿到原登记机关所在的区(县)民政局的婚姻管理机关提出申请补办《夫妻关系证明书》,并填写申请书。 2、需原登记机关或档案局出具查档证明,若婚姻登记档案遗失的,当事人应当提交能够证明其婚姻状况的证明,如户口本夫妻关系的记载,单位、村(居)民委员会或者近亲属出具的写明申请人婚姻状况的证明;如属于结婚证撕裂的,但能反映原貌的,可不出具查档证明;属结婚证内容有误的,需持原登记机关或派出所证明。 3、双方近期三寸免冠合影照片三张。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结婚证遗失的,可以申请补领。基本流程是这样的:一,本人持户口簿、身份证到原婚姻登记机关,或者是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申请补领;并当场填写《申请被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二,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查证属实的,当场补发结婚证。没有婚姻登记档案或者不能查到申请人婚姻登记档案的,需要申请人提交其他可以证明夫妻关系材料,比如单位、村委会、居委会出具的婚姻状况的证明。《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17条《婚姻登记管理条例》 第十七条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补办程序如下:1。补办人应携带身份证和另一张结婚证到办理结婚证的民政局查阅婚姻登记档案(登记时间超过5年的可能移交当地档案馆),复印档案后到民政局补办结婚证。2、办理时间:顺利半天。3、不是双方都必须去,而是一方可以去,但需要的证据都要带。4、补充证书的结婚日期与原证书相同。如果原证书全部丢失,将根据原登记档案的内容进行补充。5、不会出现两张结婚证日期不同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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