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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
看孩子摔伤的程度或是绊倒人的同学的动机如何,还有就是那个同学及家长的认错态度。一般情况下,应全额赔付医疗费用及所造成的损失。如果摔伤的孩子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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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课间被同学绊倒磕掉半个门牙,您们可以和对方家属协商赔偿的事,学校没有尽到监护责任的也应该承担补充责任,一般学校都给学生上了保险,保险公司会理赔部分。
(1)具体要根据您孩子的年龄确定,如您孩子属于10周岁以下,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学习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学校应承担赔偿责任,除非学校能证明其尽到了教育、管理职责;如您孩子在10周岁以上18周岁以下,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学习期间受让人身损害的,如学校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2)另您孩子是被其同学推倒并撞伤,该同学存在一定的过错,可要求其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2、关于具体的赔偿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牙齿更换费用等。
1、孩子之间根据过错承担责任,学校没有尽到管理义务的,需要承担责任。 2、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需要增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具体金额需要结合伤残等级、户籍居住、住院情况、家庭情况等确定。 3、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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