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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发生伤害事件,主张学校担责的当事人,应举出学校有、管理过错的证据,如不能证明学校没有尽到教育、管理职责,则学校不承担责任...
最高法《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机构,未尽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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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若是造成损害的,可以要求赔偿,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 2、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需要增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具体金额需要结合伤残等级、户籍居住、住院情况、家庭情况等确定。
向孩子家长要求赔偿。如果学校管理有过失,也可以要求学校赔偿部分。 受伤者 一、医疗费(实报实销,以单据为准) 二、误工费:伤者每日收入X自受伤日到鉴定结论下发之日(这一项孩子没有)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30元x住院天数 四、护理费:住院时间X护理人员每日收入 五、残疾赔偿金:(城镇户口:31545x20x基数农村户口; 12930x20x基数),伤残等级据鉴定。 六、被扶养人生活费:19854元(农村户口:8748元)x被抚养人需要抚养年数,以伤者受伤前前或者残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抚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为限,按当地居民基本生活费标准计算。被抚养人不满十八周岁的,生活费计算到十八周岁。被抚养人无劳动能力的,生活费计算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抚养费少计一年,但计算生活费的年限最低不少于十年;被抚养人七十周岁以上的,抚养费只计五年。后续治疗费按照鉴定的标准赔偿。 七、交通费:根据单据,实报实销。 八、精神损害赔偿金:根据伤残级别,以1000元为起点,最高2万元。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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