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经营者不得捏造、散布虚假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
经营者违反本条例第七条、第十四条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规定予以处罚。...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支持、纵容、包庇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
监督检查部门在监督检查不正当竞争行为时,被检查的经营者、利害关系人和证明人应当如实提供有关资料或者情况,不得拒绝、拖延或者谎报。
为了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维护市场经济秩序,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反不正当竞争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35人已浏览
264人已浏览
713人已浏览
16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