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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虚假宣传属实的话,可能会面临处罚...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与消费者交易原则,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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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作虚假宣传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可以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笫五十五条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 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3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笫四十四条: “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 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也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赔偿; 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作出更有利于消费者的承诺的,应当履行承诺。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的规定。
消费者权益争议的表现包括对提供的商品或服务作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无理拒绝履行国家规定的义务或双方约定的义务等。 具体表现为: 经营者违法或不适当履行义务,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种情况: (1)所提供的商品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危险,或不符合有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2)对提供的商品或服务作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 (3)经营者侵犯消费者的人身权,进行侮辱、诽滂、搜查身体及其携带的物品 (4)经营者隐匿或冒用他人的名称、标记等使消费者产生误认 (5)无理拒绝履行国家规定的义务或双方约定的义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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