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劳动关系的认定应从是否接受单位管理、是否按照单位指令从事有报酬的工作、劳动者的工作是否属于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等方面综合判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
需要看情况,如果是劳务仲裁的话,劳动关系确认是劳动仲裁的前置程序,是具有“劳动关系争议提出书面仲裁申请”的前提条件的。如果不是劳务仲裁,则不...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成为用人单位的成员,从用人单位领取劳动报酬和受劳动保护。那么,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如何确认,有何法律规定?
确认劳动关系需要以下信息:(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员工工资支付花名册)和各种社会保险费支付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聘登记表、登记表等招聘记录;(4)考勤记录;(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其中,(一)、(三)、(四)项的相关凭证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根据劳动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其中,(1)、(3)、(4)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65人已浏览
92人已浏览
1,207人已浏览
11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