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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结算到被辞退之日。 工资,是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无论什么原因辞退劳动者,都应按照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在解除合同之...
辞退福利不算工资。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的规定,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一)计时工资; (二)计件工资; (三)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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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结算到被辞退之日。 工资,是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无论什么原因辞退劳动者,都应按照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在解除合同之时一次性按出勤结清工资。 劳动合同履行期间,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合同应当遵循《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规定。 劳动者严重违法违纪,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解除合同的,没有补偿。其中,因为劳动者原因造成用人单位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经济补偿金,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支付,不满半年的按半年支付。其中,《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合同的,还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代通知金。 计算经济补偿金的本人工资,按劳动者解除合同前12个月平均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各种补贴和津贴、加班工资、奖金和特殊情形下支付的工资。本人工资高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倍的按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倍计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合同,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规定的,属于违法解除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八十七条规定,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经济补偿金的二倍支付赔偿金
一、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补偿金的计算方法 (一)协商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超过12年的,按12年算) (二)因病或非因工伤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医疗补助费(不低于6个月工资,重病加50%,绝症加100%) (三)不能胜任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超过12年的,按12年算) (四)客观变化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五)经济裁员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六)逾期给付经济补偿金=原经济补偿金额外经济补偿金(原经济补偿金的50%)。
确定企业提供的经济补偿是否为辞退福利时,应该注意以下三个问题: (1)合理区分辞退福利与正常退休养老金。辞退福利是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前,企业承诺当其提前终止对职工的雇佣关系时而支付的补偿,引发补偿的事项是辞退;养老金是职工劳动合同到期时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获得的退休后生活补偿金,这种补偿不是由于退休本身导致的,而是职工在职时提供的长期服务。 (2)合理区分离职后福利和辞退福利。无论何种原因职工离开企业都要支付的福利属于离职后福利,而非辞退福利。一般来说,职工自愿离职与非自愿被辞退获得的补偿不同,企业对于后者给予更多的补偿,其中的差额才属于辞退福利。因为只有辞退本身带给企业的额外补偿才属于辞退福利,它核算的范围要比离职后福利小得多。 (3)职工虽然没有与企业解除劳务合同,但未来不再为企业带来任何经济利益,企业承诺实质上具有辞退福利性质的经济补偿,比照辞退福利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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