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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不需要实缴。 可以根据公司的生产运营情况,制定合理的缴纳计划,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实缴即可,但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完成缴纳的...
现在一般公司成立时不需要提前缴纳资本,只需要认缴资本。《公司法》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度改为认缴登记制度,取消了公司股东(发起人)应当自公司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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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公司法》实施后,注册公司实缴制度被取消,因此金融公司注册资本一般不需要实缴。但对于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仍需实缴注册资本的公司类型,仍需实缴注册,如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等。
没有必要,已经改为认缴登记制度,但是如果实际上没有足额缴纳,将承担法律责任。1、公司注册资本不需要验资。新《公司法》于2014年3月1日正式实施,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将在全国范围内正式实施。2、对于开公司的人来说,注册时必须向工商部门提交验资报告,以证明其注册资本的真实情况。从3月1日起,开公司的人不再需要提交验资报告,这是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的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度改为认缴登记制度。认缴制度是指企业在申请注册时,拟定并承诺注册资本为多少,不一定真正缴纳到企业银行账户,不再需要专门的验资证明资本是否到位。但是,如果实际上没有足额支付,也需要承担法律责任。改革后,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工商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时,无需提交验资报告。取而代之的是,公司股东(发起人)独立约定认缴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并记录在公司章程中。
公司由股东出资后设立,公司股东出资是注册资本,注册资本的多少反映了公司的实力,公司在经营过程中被吊销营业执照,结束经营等,公司注销前需要补充未缴纳的注册资本吗?股东出资涉及两个责任:第一股东对公司约定的出资责任,即股东应按章程按时缴纳出资。就此责任而言,如果《章程》在注销时没有规定股东应缴纳出资,则股东无义务缴纳。第二股东对公司的法定补充责任,即基于公司的经营活动,股东应当对外承担补充责任。其法律依据是我国《公司法》第三条: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负责。在特定情况下,即使股东在章程中没有义务支付出资,但法律规定,仍需对公司承担未支付出资的责任。公司一般在注销前清偿债务。如果公司现有资产不能全部清偿债务,公司股东未如实出资,将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因此在这种情况下需要支付未完成的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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